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在28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意见》主要体现了四个特点。
一是旗帜鲜明地提出人民法院工作的主线。《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所有工作都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不动摇。《意见》体系完整,内容全面,目标明确,要求具体,非常务实,要求各级法院各项工作都要根据这条主线来谋划,围绕这条主线来展开,按照这条主线来衡量。
二是强化依法办案理念。《意见》不喊空洞口号,用实实在在的举措,针对当前部分法官不依法办案、不敢依法办案的现象“亮剑”,要求法官严格依法办案,敢于依法办案,敢于担当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律底线,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意见》要求各级法院打好“组合拳”,既要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司法政策、司法解释的科学性、实效性,又要建立健全适用法律的规则体系,统一司法尺度,严格裁判标准,确保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
三是强化依法服务大局。《意见》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司法服务大局的三个着力点:一是通过制定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实现审判工作与大局工作的有机结合;二是通过个案裁判,审慎、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导向作用,彰显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引领社会风尚,维护公共秩序。
四是明确提出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意见》在前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当前实际,提出了下一步加强改革的方向和目标。要求注重改革的整体设计和通盘考虑,兼顾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统筹内部改革与外部改革,加强改革措施之间的协调配合。坚持自上而下有序推进改革,在不违反法律和司法改革总体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地方法院就具体改革举措先行探索,积累改革经验,但对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必须在中央统一部署下稳步推进。